所得税申报
我们为不同的纳税主体提供所得税申报服务,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综合申报(T1)、公司所得税的申报(T2)、合伙制企业的所得申报、信托的所得税(T3)申报,以及非营利性组织的所得申报。
联邦和省级的销售税(增值税)申报
加拿大宪法第91章第3条与第92章第2条分别赋予联邦政府和各省政府税收征管的权利。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在您的经营范围内,无论您是要协助征收HST,还是GST或PST (RST),我们都能帮助您完成各类销售税、货劳税的相关申报义务。
其他合规性的税务申报
加拿大所得税法赋予了纳税人在不同情况下作出符合自身企业状况最优选择的权利。我们根据您的需要,为您选择最优的税务方案并做相应的税务选择或指定申报。除此之外,我们还能帮您解决各类税务信息申报以及作为各类扣缴义务人的合规申报。